声明宿主变量

首先介绍如何用C 数据类型来声明宿主变量。

宿主变量是指esql*C应用程序与SQL语句交互的变量。声明一个宿主变量必须符合如下准则:

必须在DECLARE段明确说明;

不得与SQL保留字同名;

必须使用 C 数据类型来声明宿主变量;

必须确保神通数据库 数据类型和 C 数据类型的正确对应关系。

声明宿主变量的一个实例:

EXEC SQL BEGIN DECLARE SECTION;

char hnum[4];

char hname[21];

int hgrade;

char hcity[16];

EXEC SQL END DECLARE SECTION;

注解

声明的char 类型的宿主变量的长度通常是对应表的列实际长度加1,否则得到的数据不一定是有效的实际数据。如上面例子char city[16]中的16就是表列EMPLOYEE.CITY的长度15加1。